課程審議
本校體育課程規劃依照學則規定大學部四年制二年必修與二年通識選修、五專部四年必修與一年的通識選修。大一、二年級及五專一〜四年級體育課程由教學研究組排定送體育室課程委員會討論後,經室務會議審議開會通過後執行;大三、四年級及五專五年級通識體育課程規劃由體育室老師共同規劃提出申請體育室課程委員會討論後,經室務會議通過後送通識中心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