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報考資格
報考年級 報考資格
二專一年級
第二學期
1. 學士班肄業學生修畢一年級上學期(含)以上課程者。
2. 技術校院附設專科部或專科學校二年制肄業學生,修滿一學期以上者。
3. 技術校院或專科學校附設進修專校肄業學生,修滿一學期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