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事項  看屋秘笈  議價技巧 房東租屋表單
 


簽約前注意事項


鑑於部份同學於賃屋訂定契約時,因不諳程序,致時有糾紛情事,徒增困擾,特提供下列注意事項供同學參考,以維同學自身權益。

一、蒐集租賃訊息:
可透過學校提供之租賃訊息,選擇合適的租賃處。

二、查看租賃地現況:
至現地瞭解租賃處所之條件,其考量因素為:安全、環境、設施、管理及交通等諸項。

三、預付訂金、約定簽約時間:
如對租賃處滿意,可先預付訂金(通常以一千元左右即可),以獲得優先承租權。

約定簽約時間,此期間可以充份考量此租賃處是否正符合你的需要,如果不符也不會承受嚴重的損失。同時如對租賃處如有要求也可提出請屋主改善。通常約定簽約時間以一週以內為宜。

四、簽約:
簽約時,請詳細查點屋主所提供之各項設施器材及使用狀況(包括數量、型式、能否使用…),一一詳載於契約中,並請註明如遭損壞或不堪使用時之維修責任,也包括當初你對屋主所提的要求改善情形。同時在契約中大部份都是規範房客,所以你也可以在契約中請房東註明他應盡的責任,以保障你的權益。

簽約時間,通常即為承租時間(否則此一空檔期不就是屋主要承受損失嗎?,那有這麼笨的屋主,除非他的房子跟本沒人住.那你就必篢再考慮了!)

如果非立即承租時間,請應於契約上填註實際簽約的時間(就有同學因為提前簽約,但承租時間卻延後,可是在契約上填寫的時間卻非簽約時間,以致蒙受嚴重損失,故請同學特別注意)一旦簽約完畢,契約即生效,所以你應該拿到鑰匙了,當然你的押金和租金也該已經付給屋主了。

五、 解約:
如果你想中途解約時,請回憶一下,你當初簽約時,和原屋主所簽契約時限否到期,如果還沒的話,那你可要蒙受違約的損失。
如果是屋主想要回收其房屋時,想一下,當初所簽訂的契約中是否能保障你免於到處流浪,所以這一條當也要成為契約中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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