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
本會全稱為「南亞技術學院觀光英語系系學會」,對外簡稱「南亞觀英系學會」,對內簡稱「觀英系學會」(以下簡稱本系會)。 |
第二條 |
本會隸屬學生議會綜合性質委員會之成員。 |
第三條 |
本會設於南亞技術學院觀光英語系。 |
第四條 |
本系會代表英語系全體會員,對外參與校際性活動,對內協調籌劃,辦理全校性之活動。 |
第五條 |
本系會之宗旨在培養本系學生自治能力、增進系上學生權益,協助學校與系上學生意見之溝通。促進本系師生感情、加強與校內外各學系之交流。 |
第六條 |
本系會之各項活動,應報請課外指導組同意後,由課外指導組輔導,必要時得請學校各有關單位參加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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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會員 |
第七條 |
凡本校日間部觀光英語系具有學籍之在校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
第八條 |
本會會員享有下列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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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及社團。 |
(二) |
選舉會長、副會長,罷免會長、副會長。 |
(三) |
對本會重大事務直接投票決議之。 |
(四) |
會員有權利參加本會會議,並且有發言或表決的權利。 |
(五) |
會員有權利參加本會所舉辦的各項活動,並且享有本會所提供的服務。 |
(六) |
會員有知曉本會運作狀況之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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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
本會會員應盡下列之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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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遵守本章程及維護本會之會譽。 |
(二) |
繳納本會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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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會長 |
第十條 |
本會設會長、副會長各一人,任期一年,自六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不得連選連任。 |
第十一條 |
會長為本會行政中心最高首長,其職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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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對外代表本系會。 |
(二) |
對內領導行政中心各部會推展會務。 |
(三) |
代表本會會應邀出、列席學校會議。 |
(四) |
執行系上和學校交付辦理工作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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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
副會長襄助會長處理會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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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會長不克執行其職權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
(二) |
會長、副會長不克執行其職權時,由活動長代理之。 |
(三) |
會長出缺時,由副會長擔任,至屆滿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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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
會長、副會長候選人由系學會會員,每年五月間由本系會員直接投票選舉之。 |
第十四條 |
被選舉會長、副會長得票數,須達本系會總人數之百分之四十以上。 |
第十五條 |
會長須於任期屆滿前舉行下屆會長之選舉。當新任會長無法產生時,原任會長得繼續行使其職權,直至新任會長產生為止。 |
第四章 行政中心 |
第十六條 |
本會行政中心常設下列各部會,每一部會各置組長一人,由會長提名,經系上會員於開會同意後任命之;各部會另設委員二至五名,由各部會部長就會員中服務熱心者選任之(請已不轉學為優先考慮)。 |
第十七條 |
如有行為重大疏失組長或者其他原因,需換幹部人選,需由(會長或各組長)提名 須達二分之一幹部通過才可決定是否更換或新任幹部,各部會及其職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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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組: |
1. |
管理本系會經費運用及財產。 |
2. |
協助會長提出預算案、結算案。 |
3. |
保存本會各項財政紀錄,並向全體系會會員提出財務報告。 |
4. |
列出每月經費使用情形,公告周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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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組: |
1. |
企劃組:規劃各項全系上學術、康樂、體育競賽活動等事宜。 |
2. |
執行組:辦理各項系上活動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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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關組: |
1. |
統籌本系會對內、對外之公共關係。 |
2. |
辦理會員意見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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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美宣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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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書組: |
1. |
負責各項活動上網公告及訊息公佈。 |
2. |
系會各部門之文書處理,紀錄、整理及保存系學會之會議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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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器材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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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攝影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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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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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資訊組: |
1. |
隨時更新網站上訊息。 |
2. |
如會員有問題站長無法回答,需轉告會長由會長給以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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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經費及預算 |
第十八條 |
本會之經費來源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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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會員繳納之會費,於每學期開學時繳交。 |
(二) |
學校補助之經費。 |
(三)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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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
本會會員繳納之會費固定存於本會專屬帳戶。 |
第二十條 |
本會經費對系上大型活動、校際性活動之補助金額,於經費許可下,不加以限制 。 |
第六章 章程之制定及修改 |
第二十一條 |
依本章程所制訂之細則及辦法與本章程牴觸者無效。 |
第二十二條 |
本章程之修改、制訂應依下列程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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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系上會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得 制訂、修改。 |
(二) |
三十人以上連署提案,經系上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同意,始得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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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則 |
第二十三條 |
本會自系委員大會以下,各單位之任何決議與本章程相抵觸者均為無效。 |
第二十四條 |
本章程自英語系核准公佈後生效。 |
第二十五條 |
本章程最新修訂日期為98學年度上學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