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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合作

 

建教合作各項表單及注意事項

一、處理程序
  建教合作計劃主持人需填寫處理程序單及計畫執行同意書

二、計畫書
  專案研究計畫書封面、內容(請依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或小產學的格式)
  技術服務計畫書封面、內容

三、合約書

  • 合約書(草案)之擬定
    .技合處備有合約書樣本供計畫主持人參考,各委託計畫可依實際狀況及甲、乙雙方之協定而酌予增刪。
    .如委託單位有一定之合約條文及格式,計畫主持人應考慮本校立場,決定是否接受。 請計畫主持人擬具合約草案時,注意簽約日期與執行期限是否相近,以免無法如期完成該計畫。
    .合約書內容應具備經費分配表
    .請注意合約條文應列入撥款期限與期數
    .蓋校印需填寫用印申請單
  • 合約書簽訂完成後:
    .上述一、二、三項正本送技合處存查
    .上述二、三項副本請計畫主持人保存

四、請款
  .各期請款函稿(內容請依照漢龍公文系統格式.無此系統者.請向電算中心下載)
  .委託單位需本校先行開具領據始得撥款時

五、經費控管
  經費撥入本校需填寫經費控管單

  經費控管單【撥款單位公文支票寄送本校文書組收或撥款單位支票直接交送計畫主持人】→ 主持人(支票正本.經費控管單) →就輔組(經費控管單)→出納組(收支票正本)→會計室(收支票影本.經費控管單正本)→經費控管單影本一份送就輔組,另一份由計畫主持人保存下次重複使用

六、預支
  校方收到委託單位撥款後,各單位始得預支該項計畫經費,若為分期撥款時,預支金額不得超過當期撥款金額,各項計畫總預支經費,不含管理費及代扣繳之人事費所得稅,預支時請在經費控管單預支欄填寫金額及借據

七、借支
  校方尚未收到委託單位撥款、需支用該項計畫經費時需簽呈(借支簽呈)
借據

八、專案研究計畫變更、延期申請表
  技術服務案件變更、延期申請表

九、成果報告電子檔

十、經費結案(附處理程序單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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