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能力檢定』--實施方式說明
一、中文能力檢定題型及配分比例
題型 |
題組與數量 |
配分比例 |
功能性寫作測驗 |
選用兩篇短文,每篇分別以下列題目作答
(1)請寫出文章主旨(全文所傳遞的訊息)
(2)請寫出全文摘要
|
50% |
評論性寫作測驗 |
選用一篇短文,以下列題目作答
(1)請對文章中所提出的兩項看法表達同意或反對的意見。
(2)請對全文提出自我的看法。
|
20% |
填充題 |
視選文訂定題目內容。 |
30% |
|
二、檢定說明
(一)檢定以六十分為及格分數。
(二)檢定及格者,由負責教師將通過名單登錄至成績系統。
(三)檢定未及格者,得參加中文能力檢定補救教學。
(四)無故缺考同學不得參加補救教學。
(五)檢定未通過又未參加補救教學者,須於大二後重新參加考試。
(六)中文能力檢定為本校校定畢業門檻。
三、中文能力檢定測驗題型範例(檔案下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