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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能力檢定』--實施方式說明 
                一、中文能力檢定題型及配分比例
                
                
                  
                    
                      
                        
                          
                             題型   | 
                            題組與數量  | 
                            配分比例  | 
                           
                          
                            | 功能性寫作測驗 | 
                            選用兩篇短文,每篇分別以下列題目作答 
                              (1)請寫出文章主旨(全文所傳遞的訊息) 
                              (2)請寫出全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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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  評論性寫作測驗 | 
                            選用一篇短文,以下列題目作答 
                              (1)請對文章中所提出的兩項看法表達同意或反對的意見。 
                              (2)請對全文提出自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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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 填充題 | 
                            視選文訂定題目內容。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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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檢定說明 
                
                  (一)檢定以六十分為及格分數。 
                  (二)檢定及格者,由負責教師將通過名單登錄至成績系統。 
                  (三)檢定未及格者,得參加中文能力檢定補救教學。 
                  (四)無故缺考同學不得參加補救教學。 
                  (五)檢定未通過又未參加補救教學者,須於大二後重新參加考試。 
                  (六)中文能力檢定為本校校定畢業門檻。 
                 
                三、中文能力檢定測驗題型範例(檔案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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