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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學習課程Service Learning

一、本校之服務學習課程分三階段規劃(服務教育類課程除外):
  1. 準備階段:基礎能力研習、理念說明及知能訓練等。時數不得少於一週課程時間。由任課教師實施或由本校服務學習中心辦理研習。 
  2. 服務階段:進行校內外社區服務活動。時數不得少於三週課程時間。 
  3. 反思(含慶賀)階段:心得報告與分享。時數不得少於二週課程時間。

二、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規範如下:
  1. 修習本課程學生於服務開始之前必須撰寫服務學習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每次進行服務活動之後,須填寫服務學習日誌(格式如附件3),於服務活動完成後一週內送授課老師審閱。 
  2. 授課教師於課程實施過程須進行各類型反思課程設計,以增進學習效果。 
  3. 修習本課程之學生,須撰寫服務學習活動反思心得報告,內容至少500字。 
  4. 修習本課程之學生必需參與至少三分之二(含)以上的服務活動。 
  5. 修習本課程之學生應以小組為單位綜整各項學習資料,並以小組製作服務學習活動反思心得海報(如附件4)及服務學習課程報告(含文字檔、多媒體影音檔等),於學期末繳交授課老師,由授課教師彙整後將電子送服務學習中心存查,期末報告格式如檔案附件5。 
  6. 由授課教師在本課程中挑選表現優異,最具代表成果的小組成員,參加每學期期末的服務學習課程成果觀摩研習,並製作服務學習活動反思心得海報(如附件4)。 
  7. 每學期期末的「服務學習課程成果觀摩研習」,定於每學期第17週四下午舉行,由參加「服務學習課程成果觀摩研習」的課程中,挑選出特優三名,佳作若干,簽請校長給予獎勵。「服務學習課程結案報告」以word撰寫,由授課教師修改後送服務學習中心彙整印製成冊,作為本校服務學習典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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