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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技術學院106年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  依據:

教育部年度工作計劃暨本校通學現況辦理。

•  目的:

充實本校學生交通安全知能,培養學生優良交通道德,帶動社會大眾遵守交通秩序,建立禮讓規範,落實守法守紀精神,以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  實施辦法:

一、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1、「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為常設編組,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執行秘書、副執行秘書、助理執行秘書、委員若干人、執行督導組委員及顧問等編成,編組名冊暨職掌如附表一。

2、本會每學期召開會議乙次,檢討改進交通安全缺失,擬定交通安全教育之行動項目,敦請全體委員推行。

3、本會下設執行督導組,由本校全體軍訓教官擔任,負責校內(外)交通安全教育或輔導工作及交通事故之預防或處理。

二、推動教通安全教育:

1、值班教官次日於校園週邊,加強查察輔導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同學,並協調轄區派出所於重點時間協助查緝,查獲違規之同學,強制要求參加本校舉辦之交通安全研習活動,以提升同學交通安全觀念,減低交通事故發生率。

2、集會教育:於週會、班會(導師時間)、新生入學指導、相關課程等集會時機,宣導交通安全相關知識及規定,並紀錄備查。

3、機會教育:於校外巡邏、督導維持交通秩序等時機,凡發現學生違反交通規則,即行勸導並予以機會教育。

4、推行交通安全宣導週:配合訓育計畫實施預定表訂定交通安全宣導週(實施計畫另訂),舉辦演講、座談、專題討論、徵文及海報競賽等藝文活動,增進學生對交通安全之認知,徹底根絕寒(暑)假期間交通事故之發生。

三、組織交通安全巡察服務隊:

1、「校園安全巡守隊」及「汽機車停車場安全巡查」甄選本校同學擔任,分組(每組二人)輪流於上學期間,在學園內外週邊巡察防制機車失竊,保障學生行的安全。

2、值日教官於次日上午八時至八時三十分以游動方式協助維持校園週邊交通秩序,輔導違規同學並紀錄備查(登記名冊如附表二),並將違規同學納入該學期交通安全教育講習之對象。

3、交通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八時至八時三十分及每日不定時巡察校園週邊。

•  實施機(汽)車管理:

1、教職員汽、機車均登記領取停車証,停放於校內,進修部、進修專校及進修學院學生汽車可依需要申請通行證停放於校內。

2、規劃校園外圍機車停車場,日間部學生機車接停於學校週邊,輔導學生依序停放。

•  違規輔導:

1、班導師及各系教官共同擔負對違規學生之輔導工作。

2、凡本校自行查獲或交通警察單位通知學生違規事件,即與學生家長聯繫,共同規勸輔導。

3、學期中辦理交通安全講習,除輔導違規學生,並積極培養副班代表擔任種子教官,強化交通安全概念。

陸、督導與獎勵:

一、督導組每日按時實施交通安全督導工作,「校園安全巡守隊」及「汽機車停車場安全巡查」紀錄服務執行狀況,並彙送生輔組辦理。

二、凡違反交通安全規定之學生,均請該系教官輔導規勸,並納入交通安全教育講習之對象,情形嚴重者通知學生家長了解,以利協同輔導。

三、每學期統計分析各系、班違反交通安全規定人數比率及因素,並研擬改進意見,提委員會報告。

四、每月申請校園安全巡守隊及汽機車停車場安全巡查工讀費,並於學期末辦理獎勵。

柒、一般行政事項:

一、「校園安全巡守隊」及「汽機車停車場安全巡查」所需裝備等費用,專案簽核支應。

二、「校園安全巡守隊」及「汽機車停車場安全巡查」之編組、訓練,由生輔組辦理。

三、校園外圍停車場,由總務處協助規劃,並予標示區分。

四、交通安全宣導週各項活動(另案簽核),請課指、衛保組協助推行。

五、「校園安全巡守隊」及「汽機車停車場安全巡查」執行勤務時,需服裝整齊,並穿著反光背心配件齊全,以利勤務順利執行。

捌、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另文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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