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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修正通過「性別平權」跨出一大步 綠委蔡培慧:可改善性別權益的落差
【放言 Fount Media 蘇穩中2019年4月23日 下午3:51】
從教育領域落實性別平權,又邁出一大步!立法院今(23日)通過《家庭教育法》相關修正,明定各級主管機關組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3分之1。推動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蔡培慧,接受《放言》訪問時強調,除法律修正增強家庭功能的同時,「可改善台灣的性別權益落差」。
立委張廖萬堅等人領銜提案《家庭教育法》納入各級主管機關之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要有性別比例規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二讀後,今也在院會三讀順利通過,明文各級主管機關組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學者專家、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一半,且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3分之1。
此外,目前各縣市政府已設置家庭教育中心,據統計,107年底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僅有38.41%,影響家庭教育整體推動成效。為彌補專業人員不足,這次修法也通過,規範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具有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的人員,應於修法後3年內至少達進用人員總數一半以上。
修正通過後,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在臉書指出,預算資源也必須同步到位才能處理,立法院初審也通過附帶決議,自109年起,年度家庭教育經費要比前一年度增加2分之1,並逐年成長,確保能夠推動家庭教育和預防兒虐事件發生,除了資源到位之外,更明定地方首長、地方教育局長要統籌資源來處理相關事務,確實推動相關事情。
同樣積極推動修法的綠營立委蔡培慧向《放言》強調,聯合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以男女平等權利的信念為出發點,強調婦女擁有平等參加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之權利;這次修法過程中,「台灣行政、立法部門持續意識到,女性的貢獻乃至於改善性別權益落差的今天,相關法令的修訂也要與時俱進,完善家庭功能的同時,要更重視每個人扮演的角色」。
蔡培慧說明,特別修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的性別比例上,任一性別人數不少於總數3分之1,「我認為這是台灣在增強家庭功能時,向前邁進的重要一步」;她也透露,《家庭教育法》在母親節前夕三讀通過,盼透過家庭教育系統,補足「社會安全網」,讓家暴、兒虐事件減少。
據了解,《家庭教育法》修法,除了補足經費,進用專業人員,完善人力資源外,也將提高對於脆弱家庭的關心和支援,與強化情緒教育及推動適性教學。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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