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應繳交表件:
- 【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之第二聯學校存執(含保證人均請簽名蓋章)】。
- 【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最近三個月(109年7月~109年9月)內,含學生本人、父母或監護人、配偶及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同一教育階段(二專及二技各為一階段),第二次(含)起申辦者免交。
- 本校【尚未繳費的學雜費繳費單】。
二、 繳件方式:
- 新生一律於【9月13日新生入學指導日】由申請人親自至創意設計大樓一樓綜合業務組交件-【台銀申請第二聯、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含記事) 及未繳費之繳費單】。
- 舊生可採以下2種方式辦理:
(1) 掛號郵寄:(應交資料4件裝入A4大信封袋於【開學日前】)信封右下角請註明【就學貸款】
寄320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綜合業務組就學貸款承辦人收。
(2) 親自辦理:辦理完成銀行對保後,於【開學日前三日】親洽創意設計大樓一樓綜合業務組辦理,逾期責任自負。
- 新生、轉學生及舊生補件:【開學日前三日】親洽創意設計大樓一樓綜合業務組繳交「前項一、應繳交表件之1~3」。
三、 查核:學校於開學二週內陳報教育部財稅查核,其查核結果等級:
- A級 家庭年收入114萬元(含)以下者,在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 B級 家庭年收入114萬元(含)~120萬(含)者,利息由政府半數補助。
- C級 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上者,不合格,學生須補繳費(現金);但兄弟姐妹二人以上(含申請人)同時在學者,須繳交其就讀學校當學期學生正反面影本,方准辦理。
※
若有兄弟姊妹前貸利息未繳清者(含高中職),必須先清償方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