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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單、畢業證明書、學生證等各項證明文件申請說明
中文在校生成績單
- 請填申請表到教務處櫃台申請。
- 繳交工本費,每份20元。
- 現場領取。
中文畢業生成績單
一、臨櫃辦理方式
- 請至教務處櫃申請,如需班、系排名請告知。
- 繳交工本費,每份20元。
- 現場領取。
二、通訊辦理方式
- 請至教務處首頁/申請表單下載/學生相關表單/申請成績單、畢業證明書/下載【中英文成績單、各項證明文件申請單】填寫申請項目,如需班、系排名請於空白處註記。寄32091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教務處』辦理。
- 工本費每份20元,通訊申請如需郵寄請附掛號以上之A4回郵信封(貼足郵資36元並寫明收件人姓名、詳細地址)。
- 教務處收件後約1個工作天,申請人可親自到校領取或由教務處以回郵信封寄出。
- 若有疑問請洽電話(03)4361070 # 4143。
英文成績單、英文畢業證書
- 請至教務處首頁/申請表單下載/學生相關表單/申請成績單、畢業證明書/下載【中英文成績單、各項證明文件申請單】填寫申請項目,檢附上中文證書影本及護照影本一份,寄32091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教務處』辦理。
- 工本費每份100元,通訊申請如需郵寄請附掛號以上之A4回郵信封(貼足郵資36元並寫明收件人姓名、詳細地址)。
- 教務處收件後約3個工作天,申請人可親自到校領取或由教務處以回郵信封寄出。
- 若有疑問請洽電話(03)4361070 # 4143。
申請補發學生證
- 請至註冊組填寫各項證明文件申請表
- 並繳交150元工本費,於十個工作天後至註冊組取件。
- 107學年度起新生學生證改採桃園市市民卡之學生卡,遺失申請補發的同學,請先到教務填寫表單,再親赴到市政府14樓辦理。
畢業證書遺失 補發畢業證明書
- 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請至教務處首頁/申請表單下載/學生相關表單/申請成績單、畢業證書/下載【畢業證書遺失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表、切結書】填寫申請項目。
一、臨櫃辦理方式
- 請至教務處櫃台申請。
- 繳交工本費100元。
- 約3個工作天,持繳費收據至教務處領取。
二、通訊辦理方式
- 填妥【畢業證書遺失補發畢業證明書申請單、切結書】並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寄32091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414號『教務處』辦理。
- 工本費100元,通訊辦理如需郵寄請附A4掛號回郵信封(貼足郵資36元並寫明收件人姓名、詳細地址)。
- 教務處收件後約3個工作天,申請人可親自到教務處領取或由教務處以掛號回郵信封寄出。
- 若有疑問請洽電話(03)4361070 # 4143。
休學證明書
- 學生經各班導師依【學生修退轉學輔導作業要點】由導師及系(科)所主任親自進行晤談與輔導。
- 若仍須辦理休學則請學生攜帶【學生休/退/轉學輔導記錄表】、【休 /退/轉學申請單】及【家長同意書】、【學生證】至註冊組辦理休/退/轉學手續。
- 休學核可後,憑已辦妥之「休學申請書」,至註冊組繳回學生證,領取休學證明書。
- 工本費20元。
修業(轉學)證明書
- 備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退學輔導記錄表、學生證。
- 至註冊組填「退學申請書」後,依規定辦理退學手續。
- 核准退學後,如需修業(轉學)證明書,且符合請領資格者,另附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辦理。
- 工本費50元。
更改姓名、出生地、出生年月日
- 請至【學生表單下載】下載【 更改基本資料申請表 】填寫。
- 攜帶更改後之【戶籍謄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一份。
- 畢業生應攜帶畢業證書正本。
◎學生相關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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