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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革新課程(群)

申請對象:本校開設通識課程之專任教師,經評審成績依序擇優補助通識革新課程或通識革新課群。

  1. 學校得針對中文閱讀寫作、職場英語、國際視野、美感鑑賞、邏輯思辨、溝通表達、問題解決、國際移動等多元核心素養,透過通識教學方式創新及強化,培育學生多元核心通識能力。
  2. 可採單門課程或多門課程合作,運用講述、討論、價值澄清、省思、多媒體等多元化教學方法及活用行動或問題導向、解決問題、分組合作、專題、實作、體驗等符合學生學習需求學習方法,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成效。
  3. 另考量未來跨領域人才培育為學習重點,通識教育重新思考定位,朝向與專業學習合作互補,爰鼓勵各校可特別強化推動跨領域通識課群推動。
  4. 核心素養包含:邏輯思辨、溝通表達、問題解決、鑑賞美感、創新思維及國際移動等6項,
    (1)單門通識課程革新應包括2項以上核心素養培養;
    (2)通識課群革新計畫應包含 3項以上之核心素養培養,且由3至5個通識課程共同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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